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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2018-04-03 14:27   审核人:

1  目的

为了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,保证就餐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项安全管理制度。

2  范围

适用学校餐饮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管理。

3  职责

饮食中心主任担任安全组组长,各食堂管理员担任安全员,分别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。

4  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毒

4.1  严禁私自拉电线,用电器取暖、做饭等。

4.2  食堂用电做饭、烧水不得离人。

4.3  检查食堂中设备、吹风机等电线有否拖地浸入油水中或油浸电线造成电线老化现象,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,严防触电和电着火。

4.4  煤气罐定期压力检验,不合格品不得使用,煤气管道及阀门有漏气现象及时更换,不得拖延。

4.5  大锅烧油不得离人,万一油着火,马上拉闸断电(关闭煤气)并盖上锅盖(阻断空气)灭火。

4.6  排油烟罩定期清理油垢,避免着火。

4.7  食堂的仓库、金库、油库等要害部门有专人管理并设置消防器材,冰柜、冰箱有专人管理并随时上锁。

4.8  后厨、仓库等重地标示:“闲人免进”标牌,警示闲散人员入内。

4.9  安全员每天下班前对本食堂电器、煤气、炉灶、水龙头、门、窗等巡查一遍,确保安全后离岗。

   4.10  加强安全观念和防范措施,严防坏人投毒。

   5  安全生产防止人身故事

   5.1  新职工上岗前,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。新学期开学要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。

   5.2  教育职工严格执行《机械操作安全规程》和各项规章制度,实现安全生产,杜绝人身伤亡事故。

   5.3  教育职工、明晰责任,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上报,超过24小时追究责任人责任。

   5.4  饮食中心每学期对各食堂及要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。

   6  相关记录:

工作检查记录

职员工培训计划

职员工培训记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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